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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编号 | |
主 题 | 税收问题 |
内 容 | 上饶地区仅万年县在收取高额的房屋租赁税。店面本来租金就非常高,却向店面派发房屋租赁税单据。这不是应该找到房东收取的吗?怎么会派发到门店?且房东已经在合同上注明此税由经营户承担。动不动就几万的租凭税谁受得了?国家是有此规定,但是首先地税局的人员派发有误,不应该往门店派发,应该自己主动找房东收取。其次此类税收负担太重,周边县城都不收取,整个上饶地区只有万年县地税在收此税收! |
受理日期 | 2017-08-01 |
处理结果 | |
回复内容 | 反映人,您好! 您的来函已收悉,现将问题回复如下: 经咨询,在无法找到房屋所有人的情况下,税务部门可向房屋使用人征收此项税收,且你与房东已签订合约注明由经营户承担。该税收为全国按照统一标准收取,未违反相关规定。 |
回复日期 | 2017-08-03 |
